2019中国保健食品大会权威专家介绍保健食品技术评价修订的主要进展

   10月17日,由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主办的2019中国保健食品大会(第三届)在珠海隆重举行,我们作为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保健食品研发专委会发起单位参加了本届会议。我们把专家在会议上介绍的有关保健食品技术评价修订的进展做了以下梳理。

 

 

      修订总体原则:

1、尽量保持技术规范的有效衔接和平稳过度,新旧方法并列可选择使用。

2、既往技术规范中存在错误或表述不清楚的予以修正完善

3、既往技术规范中不适用的予以完善或更新

4、既往技术规范中缺失的重要内容予以创新或者补充,菌种毒力、违禁物质检测等

增加新功能、新方法的要求

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中所列的方法为推荐性方法,供申报机构选择应用。申报机构也可选用自定方法对保健食品功能进行评价,自定方法需要经过评价和验证。对新功能新方法,应提供二家备案的第三方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机构验证,并至少提交1篇核心期刊的研究证明文件;对新功能,但评价方法来源于既往成熟的科学技术,应至少经过一家备案的第三方特殊食品验证评价验证,并至少提供3篇核心期刊的研究证明文件。

新增人体试食的要求

原则上,保健食品技术评价应当包括人体试食的评价内容。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指导原则上已有人体试食评价方法的可以参照执行,没有人体试食评价方法的,申报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人体试食评价技术方案,延续注册时应按方案提交人体试食证明材料。

功能评价方法修订要点

功能评价方法修订总体概况,经专家讨论,原则上对2003年的18种、2019年的9种功能评价方法为蓝本,对27种功能评价方法进行了研究讨论。

毒理评价方法修订要点

毒理学评价方法修订核心要点——按国家标准执行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5193的相关评价程序和方法开展下列试验。包括急性毒性、28天经口毒性、遗传毒性等常规保健食品安全性评价方法,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反复论证,意见形成了《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评价指导原则(草案)》。

菌种毒力评价方法修订要点

新增评价技术规范,评价程序明确了适用范围、拟评价微生物菌种的基本要求、评价方法、结果判定、附录ABC等内容。经过反复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目前专家组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已经形成了《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草案)》。

卫生学评价方法修订要点

卫生学评价方法修订核心要点——按国家标准执行,凡保健食品,应符合GB 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的各项要求。理化指标应符合相应类属食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微生物限量及检验方法必须按照该标准规定执行。

理化评价方法修订要点

为了与我国现行有效的保健食品相关标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内容相一致,本次修订涉及的变动内容较多,涵盖了标题、总则及检验方法各个方面。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二部分 功效成分和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

第三部分 溶剂残留的测定

第四部分 违禁成分测定(新增部分,包括非法药物添加、兴奋剂等违禁药物等)

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和反复研讨,已经形成了《保健食品卫生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草案)》。

人体试食评价方法修订要点

新增《保健食品人群食用试验审查工作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保健食品人群食用试验审查工作的总体原则,伦理委员会的组织与管理、职责要求,;伦理审查的申请与受理,伦理委员会的审查,伦理审查的决定于传达等内容。

(本信息摘自:中国营养保健食品研发申报资讯平台)